将医保凭证给他人冒名使用,骗取医保基金67.65元!浙江永嘉县有人被罚
来源: 潇湘晨报网
2023-08-09 18:29:53
浙江永嘉县政府网9日发布永嘉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(医保执罚决字〔2023〕第1号),信息显示,2022年11月5日,翁某某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在枫林镇中心卫生院冒名使用,造成城乡医保基金损失67.65元,涉嫌欺诈骗保,被永嘉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如下:

序号

行政处罚机关


(资料图)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
日期

案件名称

被处罚对象

主要违法事实

处罚种类

处罚依据

履行方式

处罚结果

履行期限

执行情况

15

永嘉县医疗保障局

浙永医保执罚决字〔2023〕第1号

2023年7月28日

翁**欺诈骗保案

翁**

2022年11月5日,翁**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在枫林镇中心卫生院冒名使用,造成城乡医保基金损失67.65元,涉嫌欺诈骗保。

罚款

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

自觉履行

1、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67.65元。2、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,计135.3元。3、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。

15日内

已缴款

潇湘晨报综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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